2024年10月9日上午,湖北省高院举行涉民生、涉企业执行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例湖北法院涉民生、涉企业执行典型案例。其中,蔡甸区人民法院一案例入选湖北法院涉企业执行典型案例发布。
“我公司对贵院执行局善意执法,不因我公司是被申请人而忽视我公司合法权益及合理诉求表示感谢;更对贵院执行局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积极开展工作的为民情怀深表敬意……”
这是蔡甸法院收到的一封特殊感谢信。被申请人中铁某公司为感谢蔡甸法院执行局在其银行存款被冻结之际,采取置换保全财产的方式解冻其银行账户,使得该公司及时发放688名农民工工资1075万元,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也保护了农民工合法权利。
申请人赣州市某公司、瑞金市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铁某公司合同纠纷两案进入诉前财产保全阶段,蔡甸法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195万元。适逢周末,正在加班的执行法官却接到了被申请人的求助来访。
“法官,我们公司账户中被冻结的钱是总公司紧急拨付用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原来,被申请人承建的某建设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涉众信访,总公司为解决工人工资紧急调配资金汇入公司账户,但却被法院保全冻结,希望法院能予以解决。
在核实情况属实后,蔡甸法院立即联系申请人,通过协商沟通,申请人同意被申请人提供银行保函置换被冻结的银行存款。此后,被申请人向我院提供了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申请置换被冻结资金,我院依法审查后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被申请人当日即向农民工发放了工资,688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的工资款共1075万元。申请人保全目的实现,被申请人的农民工拿到了欠薪,实体化解信访问题,企业解除了困境,各方皆大欢喜。一件极有可能激化农民工群体讨薪事件的保全案件,在蔡甸法院执行法官的积极运作下,历时5天,得到圆满解决。
湖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中,蔡甸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秉承文明善意执行理念,在认真核查并充分考量各方当事人实际困难的前提下,通过置换保全财产的灵活执行方式,将依法履职足额保全和降低强制措施对被申请人影响的“两难”,转变为保民生和护营商的“双赢”。既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也降低了强制执行措施对被申请人经营及其员工合法权利的影响,确保688名农民工及时领取到工资,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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