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13时41分,山东德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接群众报警:105国道与101省道交叉口北侧宝信加气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接警后,交警部门及德城分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了解:驾驶员王某驾驶黑色轿车行至德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安居苑校区门口附近,撞伤10余名儿童。在警情通报中我们获知,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6人重伤。
2月23日,陵水某城镇乡村路段,一辆三轮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3名学生攀爬上车厢乘坐,行驶过程中,其中2名学生不慎从三轮电动车摔落。事故造成一名学生受伤和另一名学生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2023年11月3日网友在网络上发布的视频称,在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龙头庵乡石溪口村,一辆校车发生了严重的车祸,翻进了沟里,导致多人受伤。事发当天下午16点45分左右,学校放学后,这辆校车在一路段发生侧翻,直接坠落下坡。
2023年10月9日,广东湛江廉江市高桥镇一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与幼儿园校车碰撞的交通事故。10月10日17时许,廉江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事故造成校车司机、陪车老师及1名幼儿共3人受伤,其中校车司机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3年8月12日,汪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载乘同样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宋某行驶至某施工区域内,因躲避施工机械发生单方事故,造成两人受伤,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汪某和宋某都是未成年人。
交通安全,人人都是参与者,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近年来,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全面、家庭监护监管不到位、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深化、社会协同联动治理不足力,涉生交通安全事故屡有发生,令人十分痛心、教训极其深刻。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培养良好的交通习惯,是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课。以下从步行、骑行、乘车3个方面梳理了部分涉及未成年人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孩子们传递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希望广大师生、家长都引起重视。
湖南怀化,两名学生正在道路右侧嬉戏打闹,其中一名白衣学生未注意后方行驶的车辆,在向左躲避小伙伴“还击”时被撞到腿部受轻微伤。
湖南娄底,一名7岁男孩坐着滑板车飞速滑下坡,被经过该路段的一辆小车卷入车底,男孩身体多处受伤。
湖南隆回县,一小车行驶至六都寨镇寨市路路段时,与左侧猛跑横过道路的8岁女孩发生碰撞,造成8岁女孩受伤。
湖南郴州,一辆环卫车在路边收集垃圾后起步,但因视线盲区影响,完全没有看到前面有一个1岁半的小女孩经过,结果将小女孩撞倒后驶离。所幸环卫车起步较慢,孩子只是受了点皮外伤。
▲步行时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右边行走;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天桥等,不得随意横穿。
▲不在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追逐、嬉戏,更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或突然加速、后退。
湖南张家界,14岁学生张某骑自行车通过斑马线时被小车撞倒。事故造成张某两肋骨骨折,多处擦伤。
湖南岳阳,17岁学生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黄某闯红灯通过路口时被小车撞倒。事故造成刘某、黄某受伤。
湖南娄底,13岁少年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乘同学刘某、吴某逆行时被正常行驶的小车撞倒。事故造成这3名少年受伤。事发时,他们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湖南益阳,放学的学生们追赶还未停稳的公交车,紧挨着公交车的易同学被撞倒,紧接着右手被卷进车底,致右手严重擦伤。
浙江温州,一辆红色小车与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红色小车后排载着的小女孩因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小女孩摔落在地不省人事,开车的母亲看到此情况当场被吓晕。
▲要自觉遵守轨道交通、公交车乘车规范。乘车时先下后上不争抢,注意安全,要等车辆停稳后再上车。发现可疑物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不擅自处置。
▲乘车系好安全带,12岁以下儿童必须坐在后排。乘坐公交车或是地铁时,要扶好、坐好或抓牢扶手。乘车过程中,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不在市区禁行区域、路段内,使用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超载车辆,优先选择公交,安全、绿色、文明出行。
▲等车停稳后再下。开门前,先看一下车周围有没有自行车或摩托车经过,要在没有车辆驶近的情况下再打开门,防止车门突然打开使后面跟上的自行车或摩托车撞上车门而发生意外。
▲当车停稳下车后,不要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前或车后20米以上,选择有红绿灯的地方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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