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海城区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案案是营商环境”理念,严格依法办案,妥善审理涉企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现整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原告南某有限公司注册有一系列葡萄酒商标,侵权人在上述葡萄酒商标注册有效期间,为牟取利益,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红酒,仍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518万元,严重侵害了商标注册企业的权益。但侵权人认为其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无需再承担民事责任。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侵权人终于认识到其行为虽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还需承担侵权民事赔偿责任,最终主动履行判决,赔偿被侵权企业51.8万元。
当事人在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葡萄酒的情形下,仍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葡萄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且销售商品数量较多,销售金额大。该侵权行为不仅损害商标注册人的商业信誉,而且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甚至可能因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守法经营者“受骗”“失察”误售侵权产品给予了“免责”空间,但仍有许多如本案当事人一样的经营者,在市场“暴利”驱使之下,以身试法,牟取不当利益。本案的查处保护了企业品牌价值,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申请执行人北海某信用合作社与被执行人北海某物业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历经两次执行和解后,再次向海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立案执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北海某物业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及宿舍楼。经执行法官现场走访了解,该不动产面积较大且有多个厂家在该地经营,两间宿舍楼内仍有部分员工居住。腾退抵押物是执行难题之一,且涉执行的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需要平衡当事人合法权益并高效便捷实现本案债权。法官团队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多次上门走访、释法说理,取得租户的理解和配合,终于顺利将涉案不动产挂网拍卖,在拍卖一周内协助买受人办理交付及过户手续,并及时将执行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在兑现市场主体诉讼权益的同时,又避免执行周期过长加重被执行企业的利息负担。
执行工作既关乎民生“小事”,也关乎发展“大局”。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从保护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出发,选择了对企业影响最小的方式执行,并且快速推进案件实现案结事了,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对被执行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提升企业主体获得感和幸福感。